尊敬的陆云代表:
您在砚山县人大代表联络站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会议上提出的第34号提案《关于盘龙村委会白泥井改善环境卫生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县委、县政府于2016年6月7日印发《砚山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砚办发〔2016〕32号),并于2016年10月13日县人民政府与深圳合续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目前开展公开招投标相关程序,待程序完善后砚山县将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的原则开工建设并配备相应的环卫设施设备。采取“因地制宜、分类收集、村民自治、市场运作”模式,建立“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收运系统,完善基层环境卫生保障体系,实现村容镇貌卫生整洁,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提高。
在环卫一体化正式启动前,为解决各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严重不足问题,县人居办于2017年9月9日通过OA平台下发了《关于划拨2017年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砚人居组办〔2017〕27号)文件,盘龙乡安排57万元用于购买环卫设施,经与盘龙乡政府联系,政府将根据盘龙村委会白泥井村小组的实际情况需求合理配置垃圾沟背箱及垃圾车,待设施采购完成及时配备,望你村认真组织村民清扫及收集村内生活垃圾,确保村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感谢您对城乡环境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单位: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卫站
承 办 人:杨应贵
联系电话:0876--3122969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2月12日